代理受孕 (GC)

還有一種不孕的情形是,有些婦女雖然能夠懷孕,但她本身的情形不宜或不能勝任整個懷孕的過程。例如女性的子宮有問題甚至已摘除,或因藥物治療的情形等,此時使用代理受孕方式是最常見的解決方式,同時也可以預防並降低這些不宜懷孕的女性懷孕。另外,某些婦女使用藥物激素也難以增厚子宮內膜的情形下,也會用代理生孕的方式。

目前,我們與一些負責招募及篩選代孕者的機構合作,從懷孕到生產, 我們全程治療和觀察。一開始即必須嚴格篩選代孕者, 理想的代孕者為40歲以下,曾懷孕過, 而身體健康的婦女. 我們詳細評估她們的病史,尤其注意妊娠史、包括子宮腔鏡檢查及詳細身體檢查等,和一系列感染性疾病篩查的血液測試,搭配基本荷爾蒙篩選試驗和藥物篩選。如果所有結果都正常,我們還需替代孕者做一個心理評估,以確定他們心理穩定。一旦所有的測試完成後,委託者即可透過這些機構,選擇代理生孕。

與卵子捐贈一樣, 代孕機構牽涉到法律層面的問題,而這也應由機構做好雙方的保障。一旦決定代理受孕,代孕者所有的療程代孕機構將會陪同,以提供全時全面的幫助。另外,委託者和代孕者也會簽定一個法律合同。如果代孕者在加州生產,律師即可提交文書,將委託者的名字填載在嬰兒的出生證明上。在某些州,嬰兒出生證上登記的仍是代孕者的名字,此時委託的夫婦則需要以收養的方式來更換嬰兒父母的名字。

代理生孕的第一步是調整代孕者和卵子者(委託者本身或捐卵者)的經期,這大約需要兩週時間。代孕者將服用藥物,促使其子宮內膜增厚和發展以利於懷孕。在受精後5天,我們會將一個或兩個胚胎移植到代孕者的子宮, 而10天後檢查是否懷孕,我們要求病人在一個星期內不可做任何粗重的活動。若懷孕結果為陽性,那麼整個懷孕過程將會由代孕機構小心觀察與陪伴,一直到代孕者順利生產為止。

我們成功地與許多代孕者合作20餘年. 當我們採用捐贈卵子時,我們的懷孕率超過90%。另外,我們採用母親本身的卵子時,其懷孕率跟同年齡,採用試管嬰兒的女性相比也是很高。